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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户型房屋买卖中的若干问题
小户型(20—80平方米)以其较低的价格,功能齐全的户型设计、良好的商业配套和交通,赢得了主要是从大家庭中分离出的小家庭和“北漂一族”等这样一群年轻的特定消费群体的青睐。
但在开发商对自己小户型近乎完美的宣传中,作为律师我们认为购房者在保持平静心态的过程中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小户型房屋买卖中普遍存在的一般房屋买卖中所没有的诸多问题(当然,户型的合适与否则主要是购房者个人的审美价值决定的,不在本文笔者评品之列)。
比如:1.停车位
很明显,同样的一片土地在被房地产开发商建为小户型的情况下,业主的户数会增加很多,甚至一倍以上,随着车价的不断下调,大多数业主是要买私车的,甚至这已经是现状。那么上千辆车白天好说,但到了晚上下班往哪儿停泊的呢?所以你要考虑一下开发商是否想到了你的爱车的车位呢?
2.验房权
在市场上和法律界还没有专门提出这个权利的笔者的用意在于,在收房的流程中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具体的收方流程约定,这个流程现在是开发商单方指定的即———你要先交所有的费用,先办收受,后验房特别是在团收中这一问题的表现尤为名显。所以,这个条款需要购房者在签订《小户型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小户型房屋的买受人享有验房权,验房权的本质在于保证你期望的小户型产品的生产者———开发商是否在严格按照约定的产品目标施工、装修等等。悦庾钪帐鼓惚涑闪恕拔弈蔚氖辗空摺薄ⅰ笆涞氖辗空摺薄J导噬希捎谥种种骺凸凵系脑颍鹚凳切〉谋涠踔粱嵊泻芏嗷捅涓奈侍狻1热缢涤醒籼ǖ氖辗渴泵挥辛搜籼ǎ涤写⑽锛涞暮罄从置挥辛说鹊取?/P>
3.精装修
小户型房屋在国外叫公寓。提起这个洋名时你就会明白其实精装修也是小户型很重要的卖点。这一点与一般的房屋买卖尤为不同。问题是;什么叫“精”?这又需要小户型的购房者(买受人)和开发商(出卖人)之间的合意来定义。当然,虽然买受人是“上帝”,但事实上“精”的定义主要是由开发商(出卖人)决定的并且是已经决定了的。一般购房者(买受人)只有不同开发商的选择权和要求具体约定并明细相关“精”的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材质,二是工艺。要知道精装修项目品牌的落实是需要合同约定和业主的监督的———尤其是在隐蔽工程中。此外施工工艺质量不仅需要开发商增加开支,请好的施工企业,还需要不同工种的施工工种之间的精诚合作。
此外,还有电梯的使用等问题。
所以,从购房开始,我们就提醒你注意以上问题,对以上问题和完全体现你个性的所有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特别是要写明约定违反这些约定的惩罚性条款。不然,即使有约定也往往是空言。
(袁前岭 律师)
原作者: 袁前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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